(一)煙囪新建規定
1.煙囪新建混凝土砌塊、輕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砌筑時,其產品齡期應超過28d。
2.空心磚、煙囪新建混凝土砌塊、輕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等的運輸、裝卸過程中,嚴禁拋擲和傾倒。進場后應按品種、規格分別堆放整齊,堆置高度不宜超過2m。加氣混凝土砌塊應防止雨淋。
3.填充墻煙囪新建砌筑前塊材應提前2d澆水濕潤。煙囪新建混凝土砌塊砌筑時,應向砌筑面適量澆水。
4-用輕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或煙囪新建混凝土砌塊砌筑墻體時,墻底部應砌燒結普通磚或多孔磚,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或觀澆混凝土坎臺等,其高度不宜小于200mm。
(二)主控項目
磚、砌塊和砌筑砂漿的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磚或砌塊的產品合格證書、產品性能檢測報告和砂漿試塊試驗報告。
(三)一般項目
1.煙囪新建混凝土砌塊煙囪新建和輕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煙囪新建不應與其他塊材混砌。
2.填充墻砌筑時應錯縫搭砌,‘煙囪新建混凝土砌塊搭砌長度不應小于砌塊長度的j/3;輕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搭砌長度不應小于90mm;豎向通縫不應大于2皮。
3.填充墻煙囪新建的灰縫厚度和寬度應正確。空心磚、輕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的煙囪新建灰縫厚度及豎向灰縫寬度分別宜為15mm和20mm。
4.填充墻砌至接近梁、板底時,應留一定空隙,等填充墻砌筑完并應至少間隔7d后,再將其補砌擠緊。公司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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